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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2-10

新冠肺炎酒店运营:怎么更好的用工、减租

新冠肺炎酒店运营:怎么更好的用工、减租

以下内容原文由金天鹅、天鹅会酒店平台提供,2月7日公益课(用工、减租)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

新冠肺炎酒店运营:怎么更好的用工、减租

用工-不裁员之下,如何合理灵活用工?

解析:因疫情的发展,部门酒店会出现员工短缺或员工停薪留岗的状态,根据不同的状态实行不同的调整

1.员工短缺继续营业的酒店:

①如因人手不足导致客房无法打扫而无法售卖的情况,可联合其他部门在岗员工对房间进行清洁,并按实际打扫的数量给予相应的报酬

②如酒店人员缺少的较多,此时还需要营业的情况下,可以关闭部分楼层,只按酒店目前现有的水平去经营

2.酒店停业员工停薪留岗的酒店:停薪留岗短期可以执行,长期的执行的话此做法不能保证重新营业后所有员工都能及时到岗,会出现员工离职的情况发生。因此可参照以下几点实行。

①短期停薪留岗:针对疫情爆发阶段实行停薪留岗,需制定明确的停业时间及重新营业时间,必须开全员大会通知此项通知的实行,明确针对疫情才会有此做法,同时请员工体谅业主方的难处,通知员工停薪留岗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并在重新营业前收集员工身体状况。

②如先前制定的重新营业时间到了,而疫情未得到控制,需延迟营业时间,应与员工提前联系是否能到岗,通知能到岗的员工先行打扫酒店的卫生并针对以往未解决的问题先行处理酒店事宜(维修,细节卫生等),可安排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工作能力。此期间需发放工资,如此系列完成后疫情尚未控制,则重新制定新的营业时间,员工继续停薪留岗

③减租-房租减免的法律依据和法律途径有哪些?

一.减租应具备的条件

1.该事件发生在订立租赁合同之后

2.该事件是出租方与承租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

3.该事件的发生是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

4.该事件的发生于租赁合同当事人无关

5.该事件的发生与损害结果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二.法院认定为不可抗力的后果

首先,承租方可以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结合新型冠状病毒事件对承租方造成的影响,主张减少或免除疫情期间的租金。其次,如承租方因该事件导致租赁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可以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租赁合同。但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不排除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遵循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及从维护交易秩序立场出发,不支持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而是判决酌情减免租金

三.承租方需履行通知义务并提供证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承租方若以本次新型冠状病毒事件属于不可抗力主张减免租金,需及时向出租方履行通知义务,告知对方本次新型冠状病毒事件属于不可抗力事件,严重影响自身履行合同,并提供该事件影响自身履行合同的证据。若承租方不履行该通知及证明的法定义务,可能导致主张减免租金的请求得不到支持的不利后果。

1.政府要求停工停产的文件

2.疫情期间的营业收入与正常营业收入区别证明

3.如确认承租人为肺炎患者,则需提供治疗期间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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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酒店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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